三年前,林晚星寄出的那封邮件,确实在公司内部邮件系统中被转移过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封邮件原本应该进入他的私人收件匣,却被转送到一个设在董事长办公室管理权限之下的封存信箱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调查小组在比对纪录後,确认陆明远曾经要求行政部门,暂缓处理部分涉及高阶主管的私人通讯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,包含与林晚星相关的邮件纪录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现有证据仍然无法确认,是谁最终决定不将那封信转交给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更无法证明,陆明远是否曾经亲自读过邮件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陆承砚把报告翻到最後一页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里列着调查小组的结论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现有证据足以确认邮件处理流程存在不当介入,但尚不足以认定特定人员具有直接阻断双方联系之主观意图。」

        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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