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林府,翠屏伺候我洗漱,絮絮叨叨地说着"小姐瘦了""小姐该歇了"。我一一应着,可躺到床上,却怎么也睡不着。
我睁着眼,看着帐顶,脑子里全是方才的画面——月光底下的草棚,他温热的唇,他埋在我体内的滚烫,他替我系盘扣的手指,还有他说"若我回来,咱们就成亲"时的眼睛。我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,枕上还残留着他的气息,胸口那团又甜又涩的东西,涨得满满的。
不知过了多久,我终于坐起来,点亮油灯,从枕下取出那封信。
拆开,里面是两张纸,还是他那笔龙飞凤舞的字,只是比往日潦草些,像是落笔的时候,手不太稳。
信不长。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去。
"……晚晚,见字如面。这四个字,是文书教的,他说写信都得这么起头。我学了一路,才学会。
我这个人笨,不会说话。打仗的人,讲的是枪准刀快,旁的学问,一概不会。
自从上回你走以后,我就没睡过一个整觉。夜里点着灯,写一回,撕一回,总觉得自己写的字配不上你。这封信,是我来见你之前,最后一回写的。
文书教我写''''''''一日不见,如隔三秋''''''''。我琢磨了一路,总觉得不对——我这是半刻不见,如隔三冬。文书笑我没学问,我想了想,认了。可我心里头,还是觉得三冬才对。
他们都说,这一仗凶险,多半回不来。我不怕死。我怕的是你一个人,点着灯,守着那旧宅子,等一封到不了的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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