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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别看林燚生得高大,都快一米九了,可脚踝却十分纤细,平时更是很少露出来,几乎都穿着过踝的白袜——这里是林燚的敏感部位之一,此刻被林栋一把握住,竟有种被钳制住的脆弱感。林栋的拇指轻轻摩挲着那块凸起的踝骨。林燚的呼吸猛地一滞,脚踝处的触感像电流般窜上脊背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燚是那种生得极好看,也知道自己生得极好的人,所以他对自己的每一寸都了如指掌,知道哪里最勾人,哪里最致命。脚,这个被称作第二性器官的部位,他自然清楚有多敏感,也知道那里有多性感——说真的,林燚的脚连他自己都馋,修长白皙,骨节清晰,脚背的筋脉根根分明,像一对精心雕琢的艺术品。每次被林栋舔脚,林燚心里都爽得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好看的脚,便宜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栋的脚也好看呢,可小了许多,虽说穿四十二码的鞋不算什么小脚,可林燚有些认知不知不觉就跟着林栋走了,男人的脚就得大才好看。可大脚本来就不多见,好看的更是凤毛麟角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燚的脚,偏偏就是那凤毛麟角中的极品。

        重庆山多,雨也多,尤其是每年夏天,暴雨说来就来,豆大的雨点砸下来,汇聚在地势低洼的地方,动不动就要换拖鞋蹚水。上学时,林燚最烦的就是这个——出门要穿那个土土的洞洞鞋,包里还得带上干净的鞋袜,一到教室就得擦脚换鞋,一回家又得换回来。不过这倒是方便林燚悄悄对比自己和别人的脚。

        看了一圈,别人的脚不是拇外翻就是灰指甲,要么胖得不行,要么就是脚趾头肥肥短短,像一截截小萝卜头,丑得林燚直皱眉。偶尔瞧见一双美脚,脚踝又不够性感——林燚其实也很喜欢看踝窝和跟腱,看那种漂亮红润的脚后跟。这些就算都能入眼,往往目光上移,人又长得一言难尽。脸好看了,也还有身材......

        总之看来看去,林燚还是觉得自己的脚最好看,林栋第二,至于第三是谁已经无所谓了,反正林燚心里已经装不下别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栋缓缓托起林燚的脚,脚上那双纯白的空军一号鞋底边缘的纹路已经磨平,鞋面微微泛着黄,整双鞋的旧色已经藏不住了。这双鞋还是十六岁那年林栋带他买的,林燚还怕自己的脚又长了,穿不了多久,不过脚似乎很懂事,刚刚好就长到四十六码就不长了——林燚一穿就是整整三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鞋型穿旧了,有种说不清的性感,像是被时光打磨过的老物件,每一道褶皱、每一处磨损都藏着独特的韵味,再加上林燚脚踝清瘦,小腿肌肉线条流畅,穿在脚上更是好看得不像话。林栋的手指轻轻抚过鞋面,像是在抚摸一件珍贵的艺术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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